本報訊(記者郭海方)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再獲實質性進展。1月14日記者獲悉,經研究論證,省政府日前決定,再次取消調整下放共計180多項行政審批項目和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至此,包括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在內,省級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僅394項。
根據省政府《關于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省政府此次共取消、調整和下放30項行政審批項目和3個子項,取消、調整和下放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57項和1個子項。其中,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審批及核準,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豫工作的境外組織資格認可,排污申報登記,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許可,三、四級礦山救護隊資質認定等;取消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包括:成人學士學位證書授予審核,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成人高校、廣播電視大學分校)設置審批,民辦高校變更核準,中學小學教科書出版資質審核,中學小學教科書發(fā)行資質審核,新聞出版中外合作項目審核,著作權質押登記等。
保留的394個行政審批項目中,涉及省新聞出版廣電局30項,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27項,省林業(yè)廳、省文物局各20項,省衛(wèi)生計生委、省質監(jiān)局各18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15項,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畜牧局各14項,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委、省農業(yè)廳各13項,省公安廳、省水利廳各12項,省發(fā)改委、省民委(省宗教局)各10項,等等。詳細目錄可登錄省政府官方網站查詢。
此次對省級行政審批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又一次進行全面清理,再減少180多項,充分體現了我省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心和信心,必將進一步激發(fā)市場活力和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內生動力。